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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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计算机系大学生操行评定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5-17 15:59

计算机系学生操行分评定实施细则

 为更好的适应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我系学生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青年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依据四川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两级考评机构

 以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主建立班级考评小组。全体学生有权对考评工作进行监督。

二、     综合考评程序

 1、周评讲:由班级考评小组汇总一周内考勤、纪律、卫生、集体活动等情况,由班长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公布。若有异议,必须两日内向辅导员反映,辅导员查明核实后在班会上公布结果。每月在教室墙面张贴当月各位同学的汇总平均分数表。

 2、期末汇总:由班级考评小组于学期末将各月考评结果汇总并计算平均值。

 3、学年汇总:评定奖助学金和评优时,由各班考评小组将各位同学两学期操行考评分汇总平均并加上考试成绩(注:操行分低于平均分不得参与三好生、优干生、助学金、奖学金的评定),并进行总分排名,按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得出参与评定三好生、优干生、助学金和奖学金的资格。并报系审核小组审核。

三、操行分记分标准

每人每学年的基础分为100分。

(一)纪律与考勤

1、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天按6节课计算(如果实际上课节数超过6节,则按实际上课节数计算),旷早操一次扣0.5分,每月累计3次旷操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加扣2分。

2、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一节课计算,10分钟之内每次扣0.5分。

3、班会、团课、校系集会和各种要求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按2节旷课计算。

4、在五个文明场所检查中被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5分,被系通报或被系文明督导队查出不文明或不规范行为者每次扣3分。

5、受到学校警告处分扣个人操行分6分,严重警告处分扣7分,记过处分扣8分,留校查看处分扣9分。

6、每学期全勤者加操行分5分。

(二)社会活动

1、校艺术团、校国旗班、广播站、礼仪队、校史馆讲解员、系文艺队、体育队所有在编人员不以学生干部身份对待,能按要求完成校系布置的工作任务者,每人每年加3分。

2、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能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考评合格者按照校系学生干部标准加3分。

3、身兼数职者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所有通报表扬加3分。

5、每年评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加5分。

6、认真参加社会活动受到省直以上表彰的加5分;受到学校表彰的加4分,受到系里表彰的加3分。

7、积极参加校系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经系里认证,可酌情加0.5~2分。

(三)劳动卫生

1、宿舍卫生

(1)在学校的宿舍卫生检查中,优秀宿舍成员每人加1分,宿舍长加2分。

(2)宿舍出现烟头、酒瓶和其它违规用品的宿舍,扣当事人2分,若无法认定当事人,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被学校通报扣当事人5分,被系通报扣2分。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校、系检查和要求的宿舍,扣当事人或宿舍成员每人1分。

2、教室卫生

教室文明卫生评分标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含90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

   (1)学校抽查,每周抽查一次,每月公布一次抽查结果,每学期末对各班级抽查结果进行统计,按照总分最高分,作为评选“卫生先进班级”的主要依据。

   (2)系团学会抽查,一个月抽查四次,每次90分以下者小组成员每人扣1分。

    3、积极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公益劳动者每人可酌情加0.5~2分。

 4、无故不参加校、系、班组织的公益劳动者每人酌情扣0.5~2分,虽参加但不能达到标准者酌情扣0.5~1分。

 5、环境卫生,教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者每次酌情扣0.5~2分。

(四)文体活动

1、符合下列情况者,可适当加分。

(1)参加校运动会打破纪录者加6分。

(2)获校文体活动一等奖(第一名)者加4分。

(3)获校文体活动二等奖(第二、三名)者加3分。

(4)获校文体活动三等奖(第四、五、六名)者加2分。

(5)校级文体活动如只评前三名,则一、二、三名分别加4、3、2分。

(6)积极参加校文体活动,但未取得名次者加参与分1分。

(7)参加系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1分;积极参与系级活动但未取得名次者加参与分0.5分。

(8)参加省、市以上正式活动获得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未获得名次加2分。参加社会团体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未获得名次加1分。

(9)在校、系举办的大型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系书面认证可酌情加0.5~2分。

(10)无故不出席校运动会者,一天按6节旷课扣分,半天按4节课计。

(11)以上规定,若同一项目受到不同级别表彰或批评者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减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和减分。

(五)、特殊加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作以下加分规定:

1、在校报发表一篇注真实姓名的文章,为该生加操行分1分;在省市级正式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加3分,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加5分,在校广播站投稿被采纳者每篇加0.5分;运动会投稿每篇加0.2分,广播站在编人员除外。

2、通过英语六级加5分,四级加3分,三级加2分。

   3、在校期间每考取一个本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加3分,获得其他专业的等级或技能证书加2分。

四、本规定从2017年4月开始实施。未尽事项请参考同类别同等级项目进行加分。

五、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系。

                                      计算机系

                                        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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